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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建设局职责
1.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责编制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3.促检查土地使用情况,调解处理土地纠纷,查处违法用地;
4.责地籍管理工作;
5.责土地征用、划拨、使用的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
6.责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征地民房的拆迁工作;
7.责开发区内建设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
8.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9.责审批和管理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质量管理;
10.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负责城建监察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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