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新党支部程序
 
 

组建新党支部

办理事项

组建新党支部

责任部门

直属党委

联系电话

82835892、82835926

涉及部门

  

办理资格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

所需材料

单位组建支部的请示

办理程序

一、由单位名义向直属党委提出组建支部的书面请示,内容包括: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的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二、直属党委批准;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少于5人的直接产生书记;

四、召开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五、向直属党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的简要情况,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支部 

委员会的分工情况;

六、直属党委作出批复;

七、党支部委员会开展工作。

办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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