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浙科发高[2008]18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等精神。我局要求区内各有关企业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有关要求今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将不分级别)。
  二、申报条件:根据国家高新技术领域目录、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补充办法的要求,具体内容登陆省科技网www.zjinfo.gov.cn或中国科技网www.most.gov.cn。
  三、申报程序:请登陆中国科技部网址后,打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间:
  1 、原已认定的各级高新技术企业需重新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底。
  2、新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0日(从明年起每月申报一次)。
  五、预审时间;我局将于2008年9月15前会同有关领导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希各有关企业接此通知后,专门组织人员,精心准备,确保申报成功。
  特此通知。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   济  发  展  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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