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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使开发区外来职工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杭州市萧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来萧务工人员子女在萧就学管理暂行办法》(萧政办发[2008]138号)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特印发此通知。 一、就学对象。年龄在6周岁到14周岁,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我区居住的有学习能力的非萧山户籍的外来职工子女,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暂住证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定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在我区申请就学。 二、就读学校。萧山区友谊学校是开发区唯一一所专门解决外来职工子女就学的学校(学校电话:82607888),友谊学校要坚持开发区外来职工子女优先就读的原则,保障区内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外来职工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认真做好接受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 三、报名办法。为了方便外来职工子女能就近办理入学手续,开发区范围内设立四个便民报名处,家长在8月1日到8月25日到就近的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开发区建设一路报名处(小商品市场南门口);开发区建设二路报名处(市北派出所门口);开发区建设四路报名处(建设四路易家福超市门口);开发区桥南区块报名处(鸿达市政公司门口,鸿兴路188号)。 四、其他要求。 1、友谊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外来职工子女就学的接受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要安排专人在各便民报名处负责接待家长咨询和报名登记工作,并认真贯彻好教育政策,宣传好教育政策。 2、开发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积极为外来职工子女就学创造条件,妥善做好外来职工子女就学工作,解除外来职工的后顾之忧。 3、区内外来职工要按政策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按友谊学校规定程序及时为子女办理就学手续。 望区内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给予配合、支持,各企事业单位和友谊学校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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