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来源
 
 

    工会经费是指维持和保障工会正常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我国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项:

    第一项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工会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它是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有利于会员之间互助互济,增强阶级友爱和阶级团结。

    第二项是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拔交的经费。这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工资总额”的范围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三项是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上缴的收入”是指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以自身的业务收入抵补各项支出后的净收益,按照规定上缴主管工会的一部分收入,作为主管工会的经费来源之一,用于弥补工会活动经费的不足和发展工会企事业。

    第四项是人民政府的补助。人民政府补助,是中央或地方政府财政或企事业主管部门给工会的补贴、基建费用、活动经费或专项经费。

    第五项是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个人、社团及海外侨胞、友人的捐助,工会变卖财产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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