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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激励更多的外来党员为萧山发展作贡献,区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区非公企业中开展“十佳党务工作者”、“十佳外来党员”(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十佳党务工作者:在本区非公企业中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党务工作者或以党务工作为主的兼职党务工作者。
2、十佳外来党员:原籍不在萧山,在本区非公企业中连续工作2年以上、转来组织关系1年以上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党务工作者: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熟悉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效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出积极贡献。能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全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坚持党员标准,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勇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4、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党员和职工群众服务,善于针对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释疑解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受到党员、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5、能够按时并较高质量的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6、获得过区级或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十佳外来党员: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勤奋工作,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事迹突出,在全区有一定影响或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为萧山建设生活品质之区贡献力量,得到企业、党员和职工群众的认可;
3.按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思想高尚、作风务实,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勇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倾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5.获得过区级或以上各类先进称号或荣誉(含各类行业先进)。
三、评选程序:
1、推荐:直属党委根据评选条件,在去年开发区先进党支部负责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中推荐2名非公企业“十佳党务工作者”候选人。非公企业“十佳外来党员”由各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在去年开发区党员积极分子中推荐,直属党委根据各组织上报的材料,研究确定2名党员向区委组织部推荐。
2、审核:区委组织部根据评选条件,联合有关部门对上报名单进行遴选,并组织力量进行考核考察,确定初步名单。
3、表彰:经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将在七一前后对“双十佳”进行统一表彰。
四、评选要求:
1. 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把非公企业中的优秀外来党员评选出来。
2.凡2007年以来,存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一票否决”问题、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等,并造成严重危害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不得评选为“双十佳”。
3.各党组织推荐党员时,请认真填写《萧山区十佳非公企业外来党员登记表》,并另附事迹材料,上述材料请于2008年6月12日前用电子邮件报送管委会党政办组织科。邮件地址zzk@xetz.gov.cn,联系电话:82835926,联系人:胡为。点击左下角下载全文(附有表格)。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党工委直属党委
200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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